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智库研究第一批年度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20 16:23:00 来源::本站原创
饶师院科字﹝2021﹞21号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省重点新型智库建设,推动智库研究更好地服务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根据《江西省重点新型智库管理办法(试行)》《江西省智库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附件3)等文件精神,现就申报 2021 年智库研究第一批年度项目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省重点新型智库试点建设单位和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首席专家和研究骨干。
二、申报项目类别
年度项目按省社科规划课题对待和管理,研究周期一般为 6 个月以内,原则上不超过 1 年,资助经费标准为重点项目 2 万元,一
般项目 1 万元,重大项目资助可达 5 万元。项目类别视结项成果质量进行认定。
三、申报程序
通过自主申报、集中评审等环节,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审,结果经省委宣传部审定后下发立项通知书,并拨付 50%的项目经费。
四、申报要求
年度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处级以上职务,熟悉项目所涉及的相关领域情况,具有较强的决策咨询研究能力;主要研究人员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每位首席专家、研究骨干原则上只能申报
一项智库研究项目。已承担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包括重大项目、年度项目、青年博士基金项目和各类专项等)、省智库项目尚未结项的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精干力量,认真做好年度项目申报工作。项目申报及完成情况纳入省重点新型智库建设年度考核评价内容。
五、项目管理
省委宣传部会同省智库办按照工作要求和研究进度,对于研究周期为半年(含半年)以上的项目,组织课题中期报告会开展督导;研究周期为半年以内的项目,根据时间进度开展督导。同时,按照《江西省智库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赣宣办字〔2020〕2 号)要求,做好相关研究成果的验收和结项工作。相关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研究任务,次年不再承担委托项目。
六、材料受理
本次申报采用纸质和电子文档结合的申报方式。纸质材料:项目申请书(附件1)一式16份,用计算机填写,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电子文档:项目申请书(附件1)word版本;申报汇总表(附件2)。申报受理时间截至2021年4月28日下午17:00.纸质材料交至集贤楼409科建处项目科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至何鹏浩老师OA。
联系人:何鹏浩,电话:0793-8150810
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2021年4月20日
附件1-3.zip
附件1.江西省智库招标课题申请书
附件2.江西省智库招标课题汇总表    
附件3.《江西省智库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