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5年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15 15:41:01 来源::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规定,经研究,省教育厅决定组织2025年度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以下简称“省教科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就省教科规划课题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以及教育强国、教育强省建设规划纲要目标要求,加强对江西教育改革发展的思考和战略谋划,发挥教育科研在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支撑、驱动和引领作用。

二、申报类别和方

(一)申报类别

课题分为本科高校、高职高专和中小学(幼儿园)系列。本科高校、高职高专系列分为重点、一般和青年课题三类,青年课题(参照一般课题结项)申报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430日后出生)。

(二)申报方向

充分体现《2025年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见附件2)要求,按照《课题指南》方向拟定课题名称,课题名称要求表述科学、严谨、简明、规范,不加副标题,不超过30个字。不属于《课题指南》范畴的选题,限定申报一般课题。

三、申报人员要求

1.省教科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申报人申报前必须认真阅读《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实施细则》,了解课题的管理原则、结题成果要求、结题方式和程序,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课题申报人必须能真正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课题预期成果需达到省级项目应有的体量。

2.所有获准立项的《课题申请·活页评审书》均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算起。凡是不能自觉履行合同的不得申报,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研究期内因退休等各种原因不能完成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

3.课题申报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课题主持人每年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省教科规划其他课题的申请;每项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参研人数一般不超过4人,原则上历年累计主持课题不超过3项。课题组成员参与省教科规划课题每年不超过2项。课题组成员原则上加入相关企事业单位人员或学生。

4.在申报课题时,应确保教学一线教师申报的课题比例占申报数额的80%以上,并向45周岁及以下中青年教师倾斜。鼓励跨区域、跨领域、跨学科组建研究团队,聚集优势研究力量,开展协同攻关。

5.目前主持有省教科规划课题或省社科基金教育学课题尚未完成结项的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上述课题被终止的主持人3年内、被撤项的主持人5年内不得申报或者参与申报。

6.凡申报本年度课题内容与在研或已结项各级各类课题有关联的,必须在《课题申请·活页评审书》中详细说明所申报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与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

四、项目管理

(一)立项管理

1.各二级单位要依据《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严格审核课题申报人申报条件、资质、信誉、前期研究基础和支撑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保证申报者所填内容的真实性,确保课题申报质量。

2.各委托管理单位要通过资格审查、初评和复评等程序,组织同行专家以匿名《活页》论证为依据进行“盲评”。《活页》包括选题依据、研究内容、思路方法、创新之处、预期成果等,字数不超过5000字,不得出现申请人、课题组成员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等信息,统一用×××代替,否则视为无效材料,一律不得进入评审程序。

3.对同一单位同一名称及内容相似的项目不重复立项,严禁多次、多渠道或“换马甲”“换主持人”申报。课题一经立项,不得私自调整人员、变更研究计划或变更研究内容。如确需调整课题主持人的,以书面形式及时提出变更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批准后方生效。

(二)过程管理

1.课题应在立项文件发布起1个月内开题,进一步明确研究方向、研究思路、研究内容、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

2.课题立项满1年,课题主持人应向委托管理单位提交年度研究报告,并填写中期报告书。

3.课题研究时限一般为2年。

(三)结题管理

1.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通过委托管理单位向省教育厅科技处(省教科规划办)提出结题申请,提交结题材料(研究报告和最终研究成果)。经审核验收合格后,颁发《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

2.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的课题主持人终身不得申报。视情节严重,相关情况在全省范围内通报,并调减所在单位下一年度申报指标或暂停所在单位下一年度申报资格。

3.为防止“重立项、轻研究、缺应用”的现象,确保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研究质量和水平,省教育厅科技处(省教科规划办)将对在研项目全程进行督导。各委托管理单位要加强课题结题管理,提倡采取集中答辩、会议评审方式进行结题。

(四)经费支持

本科高校和高职高专系列立项课题资助经费各高校统筹,具体项目资助经费根据学校预算比例进行资助。对不能通过鉴定的课题和已超过课题申请书原定结题时间一年(含一年)以上的课题,自动撤项并追回课题资助经费。

五、其他事项

(一)课题实行限额申报,省教育厅下达我校申报指标共计9项,其中重点课题2项,一般课题5项,青年课题2项。

(二)课题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包括审核合格的《课题申请·活页评审表》和单列的《活页》。《课题申请·活页评审表》首页“承诺书”包含申报人的承诺与成果使用授权,申报人需在申报材料亲笔签名。

(三)课题申报实行网络申报。本次课题申报实行网络申报。申报人登录“江西省教育厅科技与成果管理系统(https://saas.jxeduyun.com/1588),点击“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栏目下的常规课题申报活动入口上传《课题申请·评审书》和《活页》(操作手册详见栏目首页)

六、报送材料

各申报人根据通知要求进行申报。电子版(含项目申请书、活页,汇总表)2025523日下午下班前由科研秘书统一发送至祝霞老师OA,纸质材料报送至科研与学科建设处集贤楼410办公室祝霞老师处。

申请材料具体如下:

(一)纸质材料

1.申请书一式2份,匿名活页一式5份,(均为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匿名活页中出现真实单位和姓名,申请材料视为无效材料;

2.二级单位申报汇总表1份;

3.上饶师范学院教师科研项目申报审查表一式1份;

(二)电子材料

1.申报书和活页电子稿(以人名命名文件夹,文件夹内包括申报书和活页);

2.二级单位申报汇总表。

 

联系人:祝霞电话:0793-8150792

 

附件:

1.    2025年省教科规划课题申报限额表

2.    2025年省教科规划课题申报指南

3.    江西省教科规划课题申报书

4.     江西省教科规划课题活页

5.    江西省教科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

6.    上饶师范学院教师科研项目申报审查表

7.    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赣教科规办函〔20174)

8.《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细则》

        附件(1).zip

 

 

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2025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