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江西省社会科学“十三五”(2020年)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08 10:42:06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20-04-08 10:42:06 来源::本站原创
关于开展江西省社会科学“十三五”(2020年)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饶师院科字[2020]15号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江西省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开展江西省社会科学“十三五”(2020年)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2020年度江西省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单位认真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好申报工作,努力提高申报质量。为做好我校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创新引领、改革攻坚、开放提升、绿色崛起、担当实干、兴赣富民”的工作方针,聚焦“两个定位”、“五个推进”和“十四五”发展规划及描绘好新时代江西改革发展新画卷的奋斗目标,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立足学术前沿,进一步深化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深度、有创新价值、有实际用度的研究成果,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
二、申报学科范围及项目类别
1.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范围涵盖18个学科,分别为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宗教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管理学、法学、历史学、语言学(汉语研究、外国语言研究)、文学、艺术学、新闻传播学、图书情报学、社会学、政治学、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申报者可根据《课题指南》涵盖的方向和范围,自行选择、自行设计具体题目,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跨学科的课题要按照“尽量靠近”的原则申报。
2.申报项目类别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资助经费标准为重点项目3万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1万元。
三、省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人条件
1.课题组只设一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
2.申报重点项目者,应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且必须主持完成过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等级为良好以上;申报一般项目者,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否则须有两名同专业正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推荐;申报青年项目者,申请人及成员年龄均不得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申报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限制。
3.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但可作为成员参加不超过两个(含两个)项目。课题组成员应参与实质性工作,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允许变更课题组成员。申请课题的参与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书,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4.已承担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包括重大项目、年度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及其他专项等)、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包括重大项目、年度项目、青年博士基金项目和各类专项等)尚未结项的负责人不得申报(结项时间以通知发布之日止)。原已发表、出版的成果或已获省部级以上立项资助、奖励的项目和成果,不得再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
5.正式受聘于我省高校和科研院所等的港澳台研究人员,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可以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的条件同上。
四、评审原则及项目成果形式
1.省社科基金项目评审贯彻质量第一、公平、公正的原则。项目评审采用双向匿名活页评审和会议评审相结合的方式。
2.省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形式为专著、译著、系列论文、研究报告、工具书、电脑软件、音像制品等。省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2—3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1—2年。
3.项目研究阶段从当年立项文件公布之日起至最终研究成果上报省社科规划办时止,在此之前发表的成果不能作为阶段性成果申报结项。
4.凡以省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相关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均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字样(含项目名称、批准号),若研究成果获多项基金资助,标注须排第一(国家级项目资助除外)。
五 、资助金额及申报预期成果条件
资助金额:重点项目为3万,一般、青年项目为1万。
为提高我校项目申报质量,申报预期成果须满足以下条件(在申报书中注明):
成果为论文者:
(1)重点项目要求3篇论文以上,其中在CSSCI核心库来源期刊类以上刊物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在中文核心刊物发表4篇以上;
(2)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要求发表3篇论文以上,其中在CSSCI核心库来源期刊类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在中文核心刊物发表2篇以上;
成果为著作者:
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要求二类以上出版社出版著作。
六、申报时间及其他事项
1.请申报者认真阅读附件中用户手册(附件2)后,再进行相关网上申报操作。
2.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5月20日全天,请登录江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网首页(http://www.jxskw.gov.cn)“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评审管理系统”,点击进入“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评审系统”,按要求录入申报信息、项目申请书(申请书只需上传第4页及以后的内容,前3页内容由系统自动生成)、论证活页进行申报(申请书及活页均须为PDF版本,不支持CAJ、DOC等格式),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3.纸质申报材料及电子版文档受理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其他时间均不受理。截至21日申报人系统中未收到修改意见,即可打印纸质材料,所有材料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1)纸质材料:项目申请书一式5份(请务必在申报系统中下载打印含有“江西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水印的申请书,否则不予受理),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论证活页无需提交纸质版。纸质材料报送至集贤楼409(科建处项目科办公室)(2)电子版文档:包括项目申请书(WORD版本,附件3)、论证活页(WORD版本,附件4),电子文档以人名为单位建立文件夹,所有材料打包在一个文件夹。发送到何鹏浩老师OA。
4.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课题指南、用户手册、申请书、论证活页、代码表)请在通知附件中下载。
联系人:何鹏浩 电话:0793-8150810
附件:
1.江西省社会科学研究“十三五”(2020年)规划项目课题指南
2.江西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评审系统用户手册---申报人
3.2019省级项目申请书
4.2019省级项目活页
5.2019代码表
社科规划附件1-5.zip
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2020年4月8日
饶师院科字[2020]15号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江西省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开展江西省社会科学“十三五”(2020年)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2020年度江西省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单位认真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好申报工作,努力提高申报质量。为做好我校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创新引领、改革攻坚、开放提升、绿色崛起、担当实干、兴赣富民”的工作方针,聚焦“两个定位”、“五个推进”和“十四五”发展规划及描绘好新时代江西改革发展新画卷的奋斗目标,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立足学术前沿,进一步深化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深度、有创新价值、有实际用度的研究成果,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
二、申报学科范围及项目类别
1.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范围涵盖18个学科,分别为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宗教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管理学、法学、历史学、语言学(汉语研究、外国语言研究)、文学、艺术学、新闻传播学、图书情报学、社会学、政治学、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申报者可根据《课题指南》涵盖的方向和范围,自行选择、自行设计具体题目,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跨学科的课题要按照“尽量靠近”的原则申报。
2.申报项目类别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资助经费标准为重点项目3万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1万元。
三、省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人条件
1.课题组只设一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
2.申报重点项目者,应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且必须主持完成过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等级为良好以上;申报一般项目者,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否则须有两名同专业正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推荐;申报青年项目者,申请人及成员年龄均不得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申报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限制。
3.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但可作为成员参加不超过两个(含两个)项目。课题组成员应参与实质性工作,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允许变更课题组成员。申请课题的参与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书,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4.已承担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包括重大项目、年度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及其他专项等)、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包括重大项目、年度项目、青年博士基金项目和各类专项等)尚未结项的负责人不得申报(结项时间以通知发布之日止)。原已发表、出版的成果或已获省部级以上立项资助、奖励的项目和成果,不得再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
5.正式受聘于我省高校和科研院所等的港澳台研究人员,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可以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的条件同上。
四、评审原则及项目成果形式
1.省社科基金项目评审贯彻质量第一、公平、公正的原则。项目评审采用双向匿名活页评审和会议评审相结合的方式。
2.省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形式为专著、译著、系列论文、研究报告、工具书、电脑软件、音像制品等。省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2—3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1—2年。
3.项目研究阶段从当年立项文件公布之日起至最终研究成果上报省社科规划办时止,在此之前发表的成果不能作为阶段性成果申报结项。
4.凡以省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相关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均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字样(含项目名称、批准号),若研究成果获多项基金资助,标注须排第一(国家级项目资助除外)。
五 、资助金额及申报预期成果条件
资助金额:重点项目为3万,一般、青年项目为1万。
为提高我校项目申报质量,申报预期成果须满足以下条件(在申报书中注明):
成果为论文者:
(1)重点项目要求3篇论文以上,其中在CSSCI核心库来源期刊类以上刊物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在中文核心刊物发表4篇以上;
(2)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要求发表3篇论文以上,其中在CSSCI核心库来源期刊类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在中文核心刊物发表2篇以上;
成果为著作者:
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要求二类以上出版社出版著作。
六、申报时间及其他事项
1.请申报者认真阅读附件中用户手册(附件2)后,再进行相关网上申报操作。
2.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5月20日全天,请登录江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网首页(http://www.jxskw.gov.cn)“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评审管理系统”,点击进入“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评审系统”,按要求录入申报信息、项目申请书(申请书只需上传第4页及以后的内容,前3页内容由系统自动生成)、论证活页进行申报(申请书及活页均须为PDF版本,不支持CAJ、DOC等格式),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3.纸质申报材料及电子版文档受理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其他时间均不受理。截至21日申报人系统中未收到修改意见,即可打印纸质材料,所有材料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1)纸质材料:项目申请书一式5份(请务必在申报系统中下载打印含有“江西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水印的申请书,否则不予受理),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论证活页无需提交纸质版。纸质材料报送至集贤楼409(科建处项目科办公室)(2)电子版文档:包括项目申请书(WORD版本,附件3)、论证活页(WORD版本,附件4),电子文档以人名为单位建立文件夹,所有材料打包在一个文件夹。发送到何鹏浩老师OA。
4.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课题指南、用户手册、申请书、论证活页、代码表)请在通知附件中下载。
联系人:何鹏浩 电话:0793-8150810
附件:
1.江西省社会科学研究“十三五”(2020年)规划项目课题指南
2.江西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评审系统用户手册---申报人
3.2019省级项目申请书
4.2019省级项目活页
5.2019代码表

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2020年4月8日